心理學家曾經做過ㄧ個實驗,
如果你要求一個受試者做非常無聊的作業(譬如把一大堆紅豆從一大堆綠豆、紅豆混雜的桶子中挑出來),在做完這個無聊的實驗後,A君被酬賞了500元;B君被酬賞了5元。(分開實驗,AB君不知道彼此拿不同的錢)在拿了酬賞之後,讓A君和B君來評價這個作業有多有趣。
你猜,誰會覺得比較有趣?

答案是拿很少很少酬賞的B君!

心理學家的解釋是:
人們會自動地幫自己的行為歸因(就是「找原因」的意思),A君在做完無聊至極的作業後,拿了不錯的酬賞,因此,「獲得獎金」是A君很容易為自己的行為找到的「合理原因」;反觀B君,微薄的金額實在不是個強而有力的「理由」,在無法尋求到合理的理由時,B君則傾向內歸因(從自己身上找原因),於是B君以「我覺得這作業還挺有趣的」來為自己找原因。

所以,相較A君與B君,拿很少很少錢的B君對這個作業評價「較有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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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個例子是小學數學課的例子,
兩個班級原本的數學成績相當,A班級開始實施「考高分得獎金」的獎勵措施;B班級則實施「考高分得星星」(星星是榮譽,但不能換任何實質獎品),
久而久之,B班級的小朋友比較喜歡數學,A班級的小朋友卻比較不喜歡數學。

因為,A班級的小朋友會認為考好數學是為了得獎金;而B班級的小朋友則傾向認為考好數學是為了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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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天35度高溫的波士頓午後,我踩著高跟鞋走在發熱的柏油路上「做作業」,突然想跟老天爺說:
老天爺,請不要剝奪我的內在動機!

我喜歡探索一個城市不要是因為其他的外在原因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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